“制定”与“制订”在日常使用中常被混淆,但两者在语义和用法上存在差异。
总结:
“制定”强调从无到有的创建过程,多用于政策、计划等正式文件;“制订”则侧重于对已有内容的整理和确定,常用于方案、条例等具体事项。
两词虽相近,但在正式文本中应根据语境准确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