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雉(拼音:zhì)是汉语二级通用汉字。
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,古字形从隹,矢声,一说表示箭射中的野鸡。
雉本义是鸟名,即雉鸡,又称山鸡、野鸡。
雉又借用来计算城墙面积。
“雉”在甲骨文中就已出现。
有人认为它是形声字,字形用“隹”作形旁,“隹”就是鸟,说明这个字的本义与鸟有关;“矢”在字中作声旁,其古字形像箭,在此指示这个字的读音。
“雉”本义是一种鸟,俗称“野鸡”。
甲骨文字构型并不固定,“矢”在“隹”左、右、下者皆有。
春秋时“矢”就固定在“隹”左部了。
金文形体缺失。
小篆与甲骨文相似,部件一致,左边为“矢”,右边为“隹”。
隶书在小篆的基础上进行了笔画的规整,部件未变。
战国时“矢”又变作“弟”,弟与雉声韵并同(并舌音、脂部),《说文解字》古文由此演变而来。
也有人认为甲骨文“雉”字是一个会意字。
左边的“矢”表示箭,右边的“隹”即禽类,整个字表示以箭射鸟。
在上古所猎取的禽类以野鸡为主,所以用一个表示射杀鸟类的动作代指飞禽类的“雉”。
野鸡受到惊吓,奋起飞走,在空中被箭射中,掉在地上,所以甲骨文又作图6,从隹,从至。
这一字形在甲骨卜辞中用为伤亡义。
如《甲骨文合集》35347片:“中不雉众。
王占曰:弘吉。
(左)不雉众。
王占曰:弘吉。
”大概是讲中路和左路参加征战的众雉不会伤亡。
雉字的甲骨文又作图7,左部像用丝绳系矢。
表示捕野鸡时用丝绳系着箭射获得。
“雉”在古代又表示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。
大概因野鸡不善飞,所以后人就用这一飞行能力所占的空间,表示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,高一丈宽三丈为一雉。
本文字数共计841字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