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莫须有”出自《宋史·岳飞传》,原意是“或许有”,后引申为“凭空捏造的罪名”。它常用于形容无中生有的指控,尤其在历史和文学中多指冤案。
“莫须有”并非一种具体罪名,而是对虚假指控的批评。历史上,岳飞即因“莫须有”的罪名被陷害。今天,“莫须有”提醒人们要重视证据,避免冤假错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