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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苏州行政区划

发布时间:2026-07-10 14:43:18   来源:    

民国时期,苏州地区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调整。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,废除府制,设吴县为县级行政单位。此后,随着政局变化,苏州地区逐渐形成以吴县为核心的行政区划体系。

时间 行政区划
1912年 废府设吴县,属江苏省
1927年 吴县直属江苏省
1930年代 苏州设市,吴县部分区域划入市区
1949年前 苏州地区基本保持吴县与苏州市并存格局

总体来看,民国时期的苏州行政区划逐步向现代城市管理模式过渡,为后来的行政区划调整奠定了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