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,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。如果费用实际发生在2018年,即使在2019年收到发票,原则上应计入2018年的费用,而非2019年。
特殊情况:若费用实际发生于2019年,但发票延迟至2019年收到,可计入2019年。需确保业务真实性,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