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四马分肥”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,采取的一种利润分配方式。它是指企业利润按照四个部分进行分配:国家税收、企业公积金、职工福利基金和资本家红利。
这种分配方式旨在逐步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向社会主义过渡,同时保障各方利益,减少社会动荡。通过“四马分肥”,国家掌握了企业的主要利润,为后续的公私合营奠定了基础。
| 分配项目 | 说明 |
| 国家税收 | 用于国家建设和公共开支 |
| 企业公积金 | 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|
| 职工福利基金 | 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 |
| 资本家红利 | 作为资本家的合理回报 |
这种方式在1950年代中期逐步被“定息”制度取代,标志着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基本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