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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刻公章罪

发布时间:2026-11-01 11:32:14   来源:    

“私刻公章罪”是指未经许可,擅自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。该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,破坏法律权威。

项目 内容
法律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
行为定义 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印章
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,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构成
构成要件 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,客观上实施了非法行为
处罚措施 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

该罪名强调对印章管理的严格性,提醒公众遵守法律规定,避免因一时之利触犯法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