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路费通常由高速公路管理方或地方收费站点开具,部分为财政监制的专用票据。这类票据是否可直接入账并税前扣除,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。
总结:过路费票据虽非增值税发票,但若为财政部监制的正规票据,可作为费用凭证入账,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税前扣除。建议保留完整票据及通行记录以备查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