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611所”通常指的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(简称“六院”),其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第一分院,后改称第六研究院。该机构主要负责航天液体动力技术的研究与开发,承担了我国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发动机的研发任务。
“611所”这一称呼源于其早期编号,现多用于非正式场合或行业内部交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