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结:
“书记”和“市长”是不同层级的行政职务,职责各有侧重。书记主要负责党委工作,市长则负责政府工作,两者在权力结构中分工明确。
总体来看,书记是地方党的领导核心,市长则是行政执行者,二者相互配合,共同推动地方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