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六部职官设有﹕尚书(从一品)、左右侍郎(正二品)、郎中(正五品)、员外郎(从五品)、主事(正六品)以及堂主事、司务、笔帖式、七品小京官等。
其中,尚书、侍郎位居各部的管理层。
清朝官位等级:
正、从一品,正、从二品,正、从三品,正、从四品,正、从五品,正、从六品,正、从七品,正、从八品,正、从九品。
清朝官职有九品,每一品又分正和从,称为“九品十八阶”。
九品以下是未入流。
九品以上(含九品)是官,九品以下(无品)是吏。
清代官职按职能分为文官和武官。
文官分大夫、郎、佐郎三种,武官分将军、都尉、骑尉、校尉四种。
文官大夫为五品以上官员,郎为正六品至正八品官员,佐郎为从八品以下官员。
武官中将军为从二品以上官员,都尉为正三品至从四品官,骑尉为正五品到七品官,校尉为正八品以下官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