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前,取消其发出的要约,使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撤回要约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。
要约撤回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,有助于当事人及时调整意思表示,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