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会计处理中,企业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应计入“其他应收款”科目。这是因为押金属于企业暂时支付给出租方的资金,未来可收回,具有债权性质。
该处理方式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,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。同时,企业在收到押金返还时,应冲减“其他应收款”,并确认收入或减少支出。